← 所有消息

留学生与亲子教育落地 · 最新消息

【家长权利】学校可公开孩子姓名照片地址 除非限期书面拒绝

2026-08-26|状态:Guidance only|生效:现行联邦法规(34 CFR Part 99)。本文为既有规则说明,非新规则

本站另有一篇谈家长依 FERPA 享有的四项权利。这一篇专讲其中最容易错过的一块:学校可以在不取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公开一部分学生信息,而你能不能挡下来,取决于一个有期限的动作。以下依据的是联邦法规第 34 篇第 99 部。

【家长权利】学校可公开孩子姓名照片地址 除非限期书面拒绝重点整理图卡

名录信息涵盖姓名、地址、照片、出生日期

法规把这类信息称为“名录信息”(directory information),定义是:学生教育记录中,一般认为公开后不至于造成伤害或侵犯隐私的信息。法规举出的范围比多数家长预期的宽——包括学生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、照片、出生日期与出生地、主修、年级、就学状态、在学期间、参与的正式活动与运动项目、校队成员的身高体重、获得的学位与奖项,以及最近就读过的学校。

明确排除:社会安全号码不算名录信息

有明确排除的项目:社会安全号码不属于名录信息。学生证号码原则上也不是,只有在该号码无法单独用来访问教育记录、必须搭配密码等验证要素才能使用的前提下,才可以被列入。

程序:学校必须先公告三件事

重点在程序。学校要公开名录信息,必须先向在学学生的家长公告三件事:学校把哪些类型的信息指定为名录信息、家长有权拒绝学校把其中任何或全部项目列为名录信息,以及家长必须在多长的期间内以书面通知学校不同意。

拒绝权是有期限、且要书面的权利

所以拒绝权是存在的,但它是“有期限、且要书面”的权利。学校开学时发下来那一叠文件里,通常就有这份公告;没有在期限内以书面回复,预设就是同意。对刚到美国、还在适应学校行政流程的家庭,这是最容易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让渡掉的一项。

界线:挡不掉课堂点名与学生证

拒绝权也有界线,法规讲得很清楚。你不能用它来阻止学校在孩子选修的课堂上要求或披露学生的姓名、识别码或校方电子邮件,也不能用它来阻止学校要求学生配戴或出示载有名录信息的学生证。

毕业之后 当年那份书面拒绝仍然有效

有一项对已毕业或转学的家庭很实用:学校对“前学生”公开名录信息时,不必重新走公告与拒绝的程序。但是——在学期间所提出的有效拒绝,学校必须继续遵守,除非本人事后撤回。也就是说,当年那份书面拒绝的效力会延续下去,不会因为孩子毕业就自动失效。

最后一个细节值得知道:学校在公告中可以限定名录信息只提供给特定对象、或只用于特定用途。一旦这样限定,学校就必须照着公告的范围执行。所以那份公告不只是通知,也是可以拿来对照的依据。

📌 这个主题的完整脉络整理成一篇了:懒人包/学校说不的时候,特教家长还有哪几条路?

本文说明的是现行联邦学生教育记录隐私规则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各学区的公告内容与期限不同,请以孩子所属学校的正式公告为准。

影响对象:在美国有子女就读中小学或大专院校的家长,以及已成年的学生本人

还不确定的部分:各学区指定为名录信息的项目与拒绝期限不同,本文未逐区查证

本内容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、移民或财务建议;请根据个人情况向合格的专业人士确认。

资料来源

更多消息

看全部消息 →

读书,或带孩子上学

刚到美国最容易乱的那几周,选好角色,排成走得完的路线图

选我的角色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