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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家長權利】FERPA給家長4項權利 學校45天內要讓你看紀錄

2026-08-26|狀態:Guidance only|生效:現行聯邦法律。本文為既有權利說明,非新規則

《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法》(FERPA)是聯邦法律,給了家長對孩子教育紀錄的幾項具體權利。剛把孩子送進美國學校的家庭很少被主動告知這些權利,但它們在孩子的安置、評估或紀錄有誤時特別有用。

【家長權利】FERPA給家長4項權利 學校45天內要讓你看紀錄重點整理圖卡

第一項 查閱權:45天內必須讓你看

第一項是查閱權。家長有權查閱與檢視孩子的教育紀錄。美國教育部的說明是:學校必須在合理期間內回應查閱請求,而且不得超過收到請求後的 45 天。

第二項 要求更正:處理記錯 不是不同意判斷

第二項是要求更正。如果紀錄裡有不正確的資訊,家長可以要求學校更正。但這項權利有明確的界線——教育部特別點出,它不能用來挑戰成績、某個人的意見,或學校對學生做出的實質決定。換句話說,它處理的是「事實記錯了」,不是「我不同意這個判斷」。

如果學校決定不照要求更正,學校必須通知家長這個決定,並告知家長有權就更正請求要求聽證。聽證程序的細節會在通知家長聽證權利時一併提供。

第三、四項:揭露同意權與申訴權

第三項是揭露同意權。學校要把紀錄中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揭露給第三方時,原則上需要家長同意,但法規列有若干例外情形。

第四項是申訴權。如果家長認為學校未遵守 FERPA,可以提出申訴。

實務上最常用的是前兩項 書面提出並記日期

實務上最常用到的是前兩項。孩子的年級安置、語言支持的評估結果、過去的紀錄轉入是否完整,這些都在教育紀錄的範圍內。要查就用書面提出,並記下提出日期——45 天是從學校收到請求起算的。

📌 這個主題的完整脈絡整理成一篇了:懶人包/學校說不的時候,特教家長還有哪幾條路?

本文說明的是現行聯邦法律賦予的權利,不是新規則。實際的申請流程、聯絡窗口與例外情形,請以你所在學區與美國教育部的官方說明為準。

影響對象:在美國有子女就讀中小學的家長,以及年滿一定年齡後權利移轉的學生本人

還不確定的部分:各學區的實際申請表格與窗口、權利移轉的年齡認定與例外情形

此內容為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、移民或財務建議;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專業人士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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